打人、搶玩具,這是0-6歲孩子會干的事,這讓家長很是頭疼,很多家長選擇批評、懲罰、哄騙的方式來解決問題,可一回頭,孩子依舊我行我素。家長覺著丟面子,可又沒有可行辦法。其實,孩子使用暴力方式,是因為交流能力不夠,待孩子逐漸長大了,就會采取其他方法解決問題了。
一、使用暴力為交流——1歲孩子
一歲的孩子有什么特點呢,其一,手出于敏感期,喜歡抓東西;其二,通過打人、抓人、咬人,來確定自己與他人不同,這是自我意識的覺醒。這兩個特點都表明了小孩子的淘氣行為,只是為了連結感情,得到對方回應,促進交流,希望得到對方愛的回答??稍S多家長不知道,以為孩子頑皮淘氣,不希望孩子亂動,強加制止。其實只要家長給孩子一些回應就可以了,比如抱抱孩子,親親孩子。
二、表達友好,確定物品歸屬——入學前兒童
在孩子玩耍的過程中,為爭奪一個玩具而后獨享,經(jīng)常會發(fā)生打架行為,這讓孩子不愉快,也讓家長們鬧別扭。那為何孩子會蠻橫方式爭奪玩具呢?
父母忙于工作,疏于對孩子的陪伴教導,孩子沒人玩,只能呆在家里,這就給孩子帶來了表達友好的困難,這不能怪孩子,是家長的問題。父母平時應該多抽出來一些時間,陪陪孩子,
讓孩子在交流中學會表達自己的友好。同時呢,兩歲左右的孩子正處在“物權敏感期”,往往要獨享玩具,自己不玩,也不給其他小朋友玩。這時候,家長最好不要硬奪過來,把玩具讓給其他小朋友。硬奪,只會增加孩子的不安全感,容易導致孩子長大后“斤斤計較”。最好的辦法是保護孩子的擁有感,同時分散他的注意力,讓其他孩子有機會接觸一下玩具。
三、表達自己,維護自己——幼兒園階段
孩子漸漸大了,有了強烈的自我意識,搶東西的行為也會變得變本加厲,看到別人的東西將想要搶過來,如果別人不愿意把東西給孩子,孩子還會出手打人。這時父母要讓孩子有“他人”的意識,他才能夠去為他人考慮問題。
相信看完這些,父母一定能夠糾正孩子打人、搶他人玩具的錯誤。